法律问答

农民工在工地和承包工头工作受伤,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2-12-22 14:2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与包工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的,可以找包工头和发包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如果包工头受伤符合下列情形的,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工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火车事故而受伤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包工头受伤不属于工伤。工伤的主体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即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而包工头是承包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