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不签收离婚调解书是否无效

起诉离婚
2022-12-22 14:3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是可以拒绝签离婚调解书的。但若一方不签字的,该调解书就无效。即属于调解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若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裁判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准予离婚调解书不服的,可以不签收调解书,等待法院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签收调解书视为调解书还未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离婚调解书可以拒绝签字。但若不签字的,该调解书就无效。即属于调解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若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裁判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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