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改变有期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14:4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改。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变更后签订双方各自保留一份更改过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原劳动合同可以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错且再次续订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用人单位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