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哥哥工作劳天,结果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第一年全年无休止,每天工作9个小时,3:30起床,5:30到14:30上班,工作不到一年扣除50%的违约金,我哥哥签了,第二天觉得不合适就离开了!但是领导下班了,没有成功离职,几天后离职支付违约金,我们应该支付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15: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入职一天未签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在用工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订立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一天没订劳动合同的,等用人单位后续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合同期内辞职违约金不一定必须支付。一般情况下辞职按照法定流程提前三十日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只有劳动者违反已签订的竞业协议或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除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用人单位不得就其他事项约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一般不要给违约金,辞职属于正常的行为,不违法,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辞职的,员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