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恶意变道发生事故并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2 15:2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肇事后逃逸,对方要起诉的,行为人应当积极赔偿对方,尽量争取私下和解,让对方撤诉。此外,行为人还可以积极应诉,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赔偿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遇对方逃逸的做法:
    1、拍摄到或记住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及基本特征;
    2、记住肇事车辆驾驶人及车内人员的的身形特征;
    3、及时向执勤交警或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的话,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交警部门应当对逃逸当事人进行缉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