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劳动派遣人员,现在单位要求写辞职信,重新签订外包合同。我应该在这种情况下签字吗?我能要求单位赔偿吗?

劳务派遣
2022-12-22 15:4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与普通劳动关系一样,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辞职是可以请求赔偿的。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后离职,如果补签的期限已经超过单位用工后的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后离职,如果补签的期限已经超过单位用工后的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在我国劳务外包的劳动者解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有约定的,双方共同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