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夫妻生育有哪些条件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22 15:5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夫妻生育条件: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是:三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两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两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 再婚夫妻生育的政策是:
    1、再婚夫妻没有子女的,一般可生育三个子女;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在前述基础上,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3、再婚夫妻生育的其他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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