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微信里的转账信息和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网络诈骗
2022-12-22 17:1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微信聊天记录能做证据。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所以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微信转账记录当然算证据,微信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微信转账记录由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能力较弱,往往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加以佐证。因此微信转账记录在作为证据使用时,要保证其反映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关联性。法律依据:微信转账记录当然算证据,微信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微信转账记录由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能力较弱,往往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加以佐证。因此微信转账记录在作为证据使用时,要保证其反映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关联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微信聊天记录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当做证据使用的。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主要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法定条件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