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人员遗属没有养老金吗?

2022-12-22 20:5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养老保险继承有规定。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如果劳动者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是国家规定的。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