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房子首付,没有购房合同,面签不通过,首付还能回来

房屋买卖
2022-12-22 21:5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合同交了首付的能退房。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并且要求赔偿违约金;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那就是构成单方面违约,缴纳的款项无法退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交了首付没签购房合同,如果能够证明存在买卖关系,且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首付可以要求退还。在实践中,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首付,否则对于买方而言有极大的法律风险。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与开发商进行磋商合同条款。开发商是否符合这种拒绝出售的这种情况,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存在一房二卖或者存在其他的原因,那么这个此时首付款更是可以拿得回来的,那甚至是说定金他都要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付了购房首付款没签合同的,可以协商更名,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备案登记的则不能进行更名,购房合同虽已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买卖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的同样可以进行更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