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单位作出处罚时没有告诉行政相对人起诉期限应如何处理

2022-12-23 07: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被具体告知起诉期限,从而超过起诉期限的,该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若无正当理由超过起诉期限,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 行政诉讼中,被告即行政机关告诉起诉期限错误的情形下,若耽误起诉期限的事由为不可抗力或者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责任的,则被耽误的时间可以不算作在起诉期限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当事人先提出复议申请,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十五日。而行政处罚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一般就不能再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