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平房拆迁,原来的房产证是我爷爷的,拆迁后的房屋协议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奶奶想收回有没有权利收回?

拆迁补偿
2019-04-27 14:5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房办房产证时还要交什么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销售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增值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少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声明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翻悔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因此,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人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但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才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法院是不予承认的。
  • ;  房屋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时值得注意的地方: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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