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签订调解书后,发现仲裁员不公平,能否申请撤销调解书?

劳动仲裁
2022-12-24 06:0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仲裁案件立案之后,裁决作出之前,一般不可以撤销,但可以撤回。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若申请人依法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四十九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
  • 员工提出劳动仲裁后,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员工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双方对劳动仲裁调解书没有异议的,其是一直有效的,直到调解书确实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经履行完毕。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调解书生效之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就调解协议在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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