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与我父亲是好友,他因病去世,借钱(6万)时并未与我父亲打欠条,后来我父亲也因此发愁去世,我向他儿子要求还款,他儿子虽拖延但大家都知道他欠我家钱,他也承认。其实我也知道他没多少钱,但他说你们别逼我,我不还钱,你也不能拿我咋样,我和妻子非常苦恼。

2019-04-27 16:0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去世了,债主可以从遗产中主张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不过仅仅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如果到期不还,你可以起诉他。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届满开始计算,超过两年不主张你的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到时就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你可以委托你父母代你起诉,写份授权委托书给他们就可以了。
    另外,你们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只是拿着债务人的房产证,你们设定的抵押是无效的,你不能行使抵押权。最好找债务人签订一份书面抵押合同,以保障你的债权。

  • 1、有欠条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并不是所有的一方借款都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