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故意伤害砍到我的脚……坚定出来是轻伤一级……对方的人已经拘留…对方的家属想要得到谅解书……那么这个谅解书我们应该要多少……求解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4-27 16:1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案,一般以伤害结果作为处理(定罪量刑)的依据。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致人轻微伤,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拘留后,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更不会给予刑事处罚);
      
    2、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含轻伤),构成犯罪的,应依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轻伤害案,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受害人可以放弃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不管什么情况,行为人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同一个案件,判决以前给予刑事拘留或者行政拘留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根据法律规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酌情从宽处罚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1、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人身损害索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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