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历他的背叛,家暴,冷暴力,他依然和女人鬼混,想离婚以作解脱,可他不肯,我又不想起诉,怎么办

离婚
2019-04-27 16:2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嘱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况之一,通常存在证据证明家暴现象却又发生的,法院可以直接判处离婚而不需要进行调节。但是在家暴发生时应当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
    1.报警记录。
    这个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一般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暴力正在进行,他们会出手阻止暴力,如果暴力已经结束,警察会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事发的具体情况,并将双方陈述的记录下来,这就是报警记录。
    这份报警记录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证据,由于是公权力机关做出的,证据效力比较高。如果施暴时,受害者无法报警,可以在施暴结束后的最短时间内,拨打110或者自己到派出所去报警,制作相关的记录。
    2.验伤报告。
    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报警后,警方一般会给受害方开具专门的验伤申请单,到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没有报警,受害方也可以自己去医院验伤,将伤情报告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保存好。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把自己受伤情况拍成照片保存。值得提醒的是,受害方自己去验伤的报告和照片没有专门司法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验伤报告效力高,而且对于受害方自己的验伤报告和照片,对方在法庭上一般也会予以否认,会说成是受害方自己不小心受伤所致。
    3.证人证言。
    居住在经常发生暴力家庭旁边的邻居,一般对暴力情况都会有几分知情。可以请知情有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
    经历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一般还会寻求居委会等调解组织的帮助,该调解组织的人员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存在出庭作证。
    4.认错书。
    家庭暴一般会经历一个紧张期、爆发期、蜜月期的循环。
    施暴者施暴后,在蜜月期通常会有一个悔过的表现。这时,他们会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动手,来乞求受害方的原谅。但是,只要打开了手,绝对不会就此罢休,家庭暴力会成为这个家庭的家常便饭。
    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受害方一定要妥善保存,在认错书中,最好让施暴方写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数和时间,这样更加方便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 由于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且不同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并且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第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