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何区别

2022-12-24 12: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有下列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存在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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