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他们也给我发了受理通知书,可是前几天劳动局给我打电话说给对方寄过去,人家拒收,这样是合理的吗

仲裁
2019-04-27 16:3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劳务派遣产生正义的,应该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 共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单位工商资料、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聘请代理人还需要委托书、律师函件,还需要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清单、仲裁代表人推举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除了共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单位工商资料、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聘请代理人还需要委托书、律师函件,还需要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清单、仲裁代表人推举书。
  •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劳动部门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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