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子女抚养
2022-12-24 15: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收养的处罚:符合收养条件但收养人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收养人没有子女,但年龄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收养的,按照二千元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依法收养孩子的手续是: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非法收养小孩,如果当事人有收买被拐小孩子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当事人没有收买孩子的行为,只是没有办理收养登记,那就不会有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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