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具体采取什么原则

商标
2022-12-25 04: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采取使用原则(即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注册原则(即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以及混合原则(即综合注册和使用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采取如下相关原则:
    1、使用原则。即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即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
    3、混合原则。即即综合注册和使用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商标权的注册人对商标的取得方式即为原始取得。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包括继承、转让等。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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