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职工在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后,再次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征的,就算工伤复发。而该职工可以依法再次享受相应的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八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