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旧伤复发可多次申请吗

工伤索赔
2022-12-25 14: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复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职工在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后,再次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征的,就算工伤复发。而该职工可以依法再次享受相应的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八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 工伤复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工伤复发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需要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
    对工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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