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体户,我想自己开连锁店,怎么处理

连锁加盟
2022-12-25 21:4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连锁店需要以下的条件:
    先向总部取得开连锁店资格,然后办理营业执照,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
    2、身份证复印2张,一寸照片5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
    (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个人开店一般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个体经营的开办,需要满足如下的条件:
    1、开办人应当是有经营能力的人,有自己的经营场所;
    2、开办个体经营的范围应当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行业和项目;
    3、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进行了工商登记。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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