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是
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进行债务清偿,债务期限未到但是进行清偿,明知没有债务进行清偿,造成权力丧失的非债清偿。不当得利人不知道其所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所得利益不存在的可以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