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没有工作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我没有工作到指定日期由于身体原因提前离职能拿到应该有的工资吗

2019-04-27 20:5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我国劳动合同法仅仅就工资的数额标准、支付方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并没有对劳动双方的税务负担问题做出强制性规定;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是如果有人愿意替纳税义务人承担该义务,税法也没有做出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该约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等内容。具体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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