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022-12-26 14: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起诉的原告是具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在法院的受诉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所侵害;被告是明确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