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

刑事辩护
2022-12-26 16:5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据保全保全的是可能会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的资料。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过程中,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 证据保全公证的流程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