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受贿的人被判刑,行贿的人没有被处理,这样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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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8 00:4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这种情况是否按受贿罪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如果因自身或与其受贿相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请托人款物后,不是只要退还给对方就可以不按受贿处理,如果行为人收受财物后,听到消息,担心事情败露,将所收受的款物退回,则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个人受贿判刑数额规定: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你好!受贿被拘留只是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至于是否被判处相应刑罚还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金额、主观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等。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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