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欠我3万多有欠条,写的日期、但是时间都过了就是不给钱怎么办

2019-04-28 06:3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光凭欠条是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你应当首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案件完结之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或调解书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欠条并不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它有一个有效期,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有个专业名词叫诉讼时效,超出诉讼时效的欠条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往往陷入被动。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的欠条书写不够规范,有的约定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欠条的有效期的计算方式也不相同。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的有效期自还款日期之日起二年之内;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有效期自请求返还借款之日起二年之内。这两种情况下的有效期也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这二年有效期适用我国民诉法上关于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如果欠条超出了有效期,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