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借出1万元??对方不还??怎么办??有借条

2019-04-28 09:1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通常当事人会用借条作为债务存在的证明。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 如果你有对方的准确地址,可以先申请支
    付令。申请支付令比直接起诉,流程更简单,速度更快。对方拒绝执行支付令,你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是,支付令必须能有效送达。
  • 仅民间借贷不还,不涉及其他非法集资、诈骗等的,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合同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1、普通的民间借贷,银行并不掌握,逾期不还的,不会被银行记录。
    2、如果民间借贷到期不还,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经法院通知,银行会被借款人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记入失信人名单,产生信用不良的记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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