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是承诺合同到期继续与我承租,现在租赁马上到期,他却反悔不租赁,我该如何?

2019-04-28 09: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 首先,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书面续约而保持租赁关系的,视为双方依据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存在事实租赁关系,房东提出终止协议,承租人应予以配合,及时腾空归还;
    其次,有关租金由于双方并未做特别约定,且你依然按照每月1500缴纳,房东收款后也没有异议,直至过了六个月提出解除合同时要求按照每月2000元补差价,没有依据,承租人可以拒绝;
    再次,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押金应当于合同终止时及时退还承租人,否则,出租人违约;
    最后,若出租人无理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你有权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追回押金,同时主张按照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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