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法院怎么样受理上诉的行政案件

2022-12-28 14: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受理上诉的行政案件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 行政诉讼中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行政诉讼提起上诉的方式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