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借条写着随要随还,要了好多次,现在就是不给钱,如果债务人产财转移了,名下现在没产财,怎么办?不过债务人现在很年轻也很健康

2019-04-28 10:3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或者能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求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二条路,任选其一:
    1. 正规途径:通过法院起诉他,100%胜算。条件是:借条真实有效,并且有还款期,但是法院不支持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
    2. 非正规途径:通过催债公司讨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故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
    二、起诉只要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就行了,同时预缴诉讼费。开庭时出示借条。
    三、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期满始两年;未约定期限,自第一次主张还款之日起两年。
  • 朋友借钱不还,该如何走法律程序?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 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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