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想要孩子,孩子能判给我吗,现在孩子一岁一个月了

离婚
2019-04-28 14:2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关于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的问题:
    把孩子判给谁主要看两点:一是孩子愿意跟谁生活;二是孩子跟谁生活更好(这就要衡量你们双方的经济实力、时间精力等因素,看谁更能给与孩子一个更好地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
  • 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
    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