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30 12: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范围: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争议;超过追究责任时效的争议;不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或者劳动争议已获得仲裁裁决或判决书的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形:不在其受案范围内,例如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纠纷的;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或者劳动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责任的时效的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
    1、因为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劳动争议;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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