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小腿正面有一块小铁块进去了就在骨头旁伤到了筋断了腿上神经也伤了动了小手术医生给取出来医生说不会有后遗症。住院一个星期,回去还要养一段时间打了石膏,医药费公司出的,请问公司还要赔偿吗?我明年不想干了。

2019-04-28 14:3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 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凭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不管判刑还是不判刑都是要赔偿的。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害或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开始计算。比如,在医院做手术,五年后发现医院把纱布留在体内了,那么诉讼时效是从发现纱布留在体内开始计算,而不是手术时或住院时开始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没有追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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