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女护士注射死男友案,一审被判死刑,法官判这位女护士死刑的依据是什么?这是自杀性杀人,而法官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判死刑量刑适当吗?

刑事辩护
2019-04-28 15:1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 注射死刑有以下几个过程:  第一步:打“通道”。专业通道人员将针头扎入静脉血管,这与平常打吊针时进行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打“通道”的人即被称为“专业通道人员”,他们经专门培训上岗,基本保证万无一失。
    此步骤是整个执行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步骤。  第二步:注射药品。执行过程需要注射两针,采用的药品分别被称为“1号药”和“2号药”。启动注射泵,执行人员对其进行适当调节。
    待执行号令一发,执行人员的手指在“注射键”上向下用力,“1号药”即刻进入死刑犯体内,随着注射泵压力器的起伏,“2号药”也紧随其后注射进死刑犯体内。几秒钟后,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
    紧接着,仪器里发出连续不断的电子声。此时,打印机开始工作,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三步:死亡确认。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
    执行结束后,死者的尸体被移走。  这一过程通常涉及3种药物的注射:首先是硫喷妥钠,起到麻醉的作用;接下来是泮库溴铵,让肌肉放松;最后是氰化钾,让心脏停止跳动。
  •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或嫁祸他人;
    (2)采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手段;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
    (4)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等;
    2、犯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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