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受人有没有权利拒绝质量瑕疵通知

消费者维权
2022-12-31 01: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受人质量瑕疵通知期限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通知出卖人;如果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质量瑕疵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 关于买受人质量瑕疵通知期限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通知出卖人;如果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质量瑕疵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 一、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不能简单地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产品真的存在问题,那就应该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异议,并保存相关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材料;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质量问题的确切证据,建议买方不要简单地提出反诉,否则,即使提出反诉,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更浪费了物力、财力,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