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报案说我诈骗,经查明,报案人谎报事实,纯属诬陷,我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赔精神损失费吗他赔精神损失费吗?有人报案说我诈骗,经查明,报案人谎报事实,纯属诬陷,我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赔精神损失费吗?

2019-04-28 18:0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精神损失费。
    最高法院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公民报案,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也可以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派出所报案。 假如构成诈骗罪的话,该罪不属于自诉,对于刑事部分你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可以就该诈骗行为给造成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
    假如不构成诈骗罪的话,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并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 工伤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裁决用人单位是否予以精神赔偿。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实际上也就是残疾赔偿金,但残疾赔偿金并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故朱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应根据过错原则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及需要赔偿的程度。
    如职业病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安全事故引发的工伤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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