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重罪吸收轻罪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1-01 12: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吸收犯,不能数罪并罚,而只能按照吸收之罪定罪处罚。具体按下列原则处理:
    1、行为吸收轻行为,即以数行为中最重的行为定罪处刑,其余行为被该行为吸收;
    2、行为吸收从行为,即如果数行为有主次之分,就按其中的主行为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重罪吸收轻罪原则所包括的具体情形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数个死刑的或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数个无期徒刑的或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既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又被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 吸收犯形式有: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或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