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工作离职之后劳动合同丢失,现在单位办理失业证需要劳动合同 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8 21:0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证》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查。失业青年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卡)》等有关证件和个人一寸照片(3张)进行资格审查。  
    二、集中教育。当月新增失业青年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接受就业指导等有关教育。  
    三、办理手续。失业青年经就业指导后,给予签发《失业证》。  《失业证》的核发人群包括失业青年和失业职工。  未初次就业的青年办理《失业证》前,应准备以下证件: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失业证申领表》,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审核;户口簿原件;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以上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有过工龄的弃档失业青年除要准备以上证件外,还需将档案一并交到失业登记处。失业青年不享受失业金待遇。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证》一般是通过原单位办理的。单位需出具单位缴纳失业金缴费证明、单位养老保险编号及个人养老保险证编号。失业登记处接受职工档案,开具失业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的通知书,由单位负责转交失业人员。失业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中教育,填写求职、培训意向并领取《失业证》。需要注意的是,集中教育的时间为半天,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失业登记资格。参加集中教育后,失业人员将《失业登记申请表》送所属街道办事处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职工失业保险金。
  • 劳动者将其所持的劳动合同丢失了公司不给办了,没有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佐证劳动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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