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
2023-01-03 12:56:10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资建房政策有: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政府批准在符合规划和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单位集资房是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的房产,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单位集资房属于福利房性质的房产,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关于集资建房发布的政策有: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政府批准在符合规划和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是怎样的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是怎样的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