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抢注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商标
2023-01-03 14:12:17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抢注商标一般都属于违法行为,在商标权利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后,商标局对恶意抢注者的申请会予以驳回,不予公告。商标注册人不能抢注商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获利为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商标局会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恶意抢注的概念是:申请人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获利为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商标局会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抢注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知识产权问题
抢注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