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起诉离婚,但已经分居几年,现已经找不到男方,可以在我居住地起诉离婚吗?因为是两的事结婚的

离婚
2019-04-29 10:3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在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予判离的情况下,双方分局两年以上再次起诉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在第二次因分局起诉离婚时,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还会依法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