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购房时写的儿子名现办房产证需要夲人办理,而孩子不在当地办一个委托书怎么办理

2019-04-29 10:51: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
    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房产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 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备注: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已婚的购房人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新房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分情况而论,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如果公证书有注明有效期的,按照注明的有效期认定。虽然约定这样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原因如下:
    1、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
    2、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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