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想要孩子,我起诉的离婚,想平分婚后房和车,我们结婚11年了,经常有矛盾,现在他经常赌钱,还经常有陌生女的给他打电话,他接完就删掉这中情况1年了。经常对我撒谎,有的时候上班,结果喔一问别人,他根本没上,包括晚班。我们同岁,36岁,一早就怀疑他外面有相好的,因为两个人一年顶多10次夫妻生活,以前工资还差不多,现在不好好上班,我和孩子都打掉瓶,他都赌钱,碰了我的底线我不想忍了。我起诉一次了没离,我又起诉了,还没开厅。我应该怎样准备?

离婚
2019-04-29 12:3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不可以当做离婚的主要理由 :可以是理由,但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其实如无理由 ,只要有结婚登记,可以起诉离婚。
  •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由起诉方的起诉离婚理由决定的,与起诉次数没有关系,只要起诉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会支持双方离婚,如果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起诉多少次法院以不会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这里面保函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
    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首先,协议离婚又叫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次,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不适合协议离婚,且民政局也不会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