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婆婆家拆迁我把户口迁过去了,现在已经有小孩了,请问桐城拆迁分到的房子有房产证么,现在我和小孩分到平方,婆婆要给卖掉,怎么沟通?婆婆说分到的房子只能挂在户主头上,公公是户主,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4-29 15:2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 一、拆迁补偿按房产证还是户口本

    拆迁补偿是按房屋证进行补偿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补偿给谁,如果是农村地方进行征地补偿,一般就按户口本进行补偿。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 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相关知识: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 结婚一方迁入户口,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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