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高三暑假有一次在网吧上网,有个朋友打电话说他前女友家里开的奶茶店有点事让我们去看看,然后我们就去了,但是给我们打电话的那个朋友没有去,最后才知道是他前女友给他打电话的,他才给我们打的电话。事情发生经过是,我们去了以后就有两个男的在那儿好像是找事的,然后我们5个人也没有动手,就是在吵架,这时候我一转头看见我高三的同学带着几个人来了,不知道谁给他们打的电话,他们当天有个同学生日,几个人喝点酒过来了,来了后就要动手打架,被我们开始的5个人拉住没有动手,但是我同学他们几个人有点多,就没有全拉住,有个同学就上手打了那个人,然后一下子就乱了,打起来了。打完后我们都跑了,但是当时他们喝酒的有一个人被抓住了。现在事情都过去一年半了,警察开始追究,说是刑事案件,对面是轻伤,但是被抓住的那个同学现在在看守所呢,警察在问他谁动手了,他说不知道,他也没有动手,现在怎么办?是赔偿伤者就没有事了吗,还是要判刑?

暴力伤害
2019-04-29 15:5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轻伤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双方调解处理,
    二,作为刑事案件在法院判.
    三,由受害人自己举证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自诉的话属于自诉案件,你去法院告对方,法院才受理,法院不会主动追究对方的责任.
    对于轻伤的案件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前提是双方对赔偿的金额都满意.
    如果调节不成,派出所就会把案件移交到刑警队按刑事案件办理,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同时还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 轻伤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撤诉三年后民事赔偿不能再起诉了。法院对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撤回自诉。如果超过追诉时效也不能再起诉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