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已实缴注册资本500万,现在公司资不抵债,公司股东和法人是否会被相关法律约束。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4-29 18:2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00万,如果投资管理或是投资咨询就不用了
    一人有限公司要10万资金,2人以上需要3万就行。
    注册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企业设立登记
    3、前置审批: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
    一般企业不需要。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9、税务登记
    10、国税登记(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
    11、开设银行账号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13、统计登记
    14、社会保险登记
    民宅可以作为商用 只要去当地的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开具一个同意民宅变为商用的证明就可以了。
  •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2)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10万元限制;
    (3)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四:看完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再来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2)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1)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使用权。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使用集体企业土地的股份制企业,必须持负责审批组建股份制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由国家征用,依法出让给股份制企业,或由国家作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后,作为核定的土地资产金额。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公司,由公司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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