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满一年,刚入职时试用期2个月老板和我谈过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是做工程的公司,因为和老板没谈好,我就离职了2个月,后来又回到了公司,一直到现在,加上试用期的2个月已经是整整一年了,到现在一只未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社保在最近才听到说要买,到目前也未曾购买,现在我想辞职不做了,我之前找公司开了一份工作证明,是否可以证明我与公司有劳务关系,是开的我从去年到今年5月一直在公司某部门从事某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3 14:2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公司的规定,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包括邮件等)。
    2,明确向公司领导表明你必走的决心,不然公司可能会以为你要求加薪或什么条件的。
    3,好好的向公司领导说明离职理由,一般老板不会刻意去刁难任何一位下属的。
    4,如公司坚决不同意开具离职证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会有效果的。

  • 1、试用期不得擅自延长。因此公司擅自延长你的试用期到半年的行为违法。
    2、合同到期后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公司的做法不违法。事实劳动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非法用工。
    3、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追讨后三个月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支付2011年7月20至22日的三天双倍工资,以及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从劳动者第一天上班起,实际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明确有规定在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试用期,另还确认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并且有规定必须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这个起始时间是以你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
    3.在计算员工工龄是均会是以员工入职日期起计算,而不会以试用期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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