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看好一处门面,由村主任,村书记牵头开发的共计15套门面房,承诺都给办土地证,得建造完房子,我不是他们村的,他说也可以卖,我可以买吗,能放心吗

2019-04-29 19:1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第二步缴纳维修基金。

    提供资料:

    1、填写申报单(现场有)。

    2、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
    1、
    2、24页复印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

    提供资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
    1、
    2、
    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第四步办理产权证。

    提供资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
    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 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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